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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日期:2022-04-27 人气:390


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队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其他副队长带班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对本队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积极在本队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七)定期主持召开本队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督促做好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做到班组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

(九)本单位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如实向有关领导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制定相关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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