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非本岗人员禁止使用。
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2.1 使用中的电动葫芦必须在年检有效期内,且由专人操作,操作工应熟知本安全操作规程。
2.2 对长期停止使用的电动葫芦在使用前,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3 每次使用前,必须开动行车进行空负荷运转数次,并检查下列项目,均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
(1)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
(2) 操作按钮标记应与动作一致,并使用安全电压进行控制操作。
(3) 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开关是否安全可靠。
(4) 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有无异常声响、震动或气味。
(5) 起升及吊装捆绑钢丝绳是否破损,能否正确缠绕在卷筒上。
(6) 吊钩是否破损,有无防脱钩装置。
3. 安全操作要求
3.1 严禁载人或载人进行升空作业。
3.2 严禁进行超载吊装作业,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进行起升与吊运。
3.3 严禁起吊重物在人体或重要设备上空通过,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用行车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性变形。
3.4 不得侧向斜吊或做拖拉工具使用,在吊装纸卷时必须套紧两端,保持平衡防止单头翘起伤人。
3.5 每次起吊纸卷或重物时,宜使用点动按钮,使钢丝绳拉紧后再起吊,行车升降或左右行驶时,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防止葫芦碰顶,造成坠落、伤人。
3.6 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做起升停车使用,不得在吊装作业中调整制动器。
3.7 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起重机上的任何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效后禁止使用。
3.8 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时,应立即断开电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在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3.9 如发现钢丝绳松脱或乱绕,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重新装上;使用时严禁同时按下两个按钮使行车作相反方向运行。
3.10 使用完毕,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断开,确保安全。
2.5 使用时应保证葫芦在规定的负荷内工作,严禁超负荷使用,以免发生断链等不安全事故。
2.6 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手拉葫芦工作时,应有人员统一指挥作业。
客服电话:0354-7832900
工作时间:9:00-18:00 (工作日)
意见建议:juyimeihu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