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掘进机维修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掘进机维修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和维修技术。
第3条 掘进机维修人员必须精通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能排除故障。
第4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第5条 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
第6条 维修前必须切断设备电源,挂停电牌,指定人员监护。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第7条 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第8条 严格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
第9条 严格按检修计划进行检修。检修计划包括:日检修计划、周检修计划、月检修计划。
第10条 油液的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11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12条 设备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必须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13条 需用专用工具拆装维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格强拉硬板,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4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15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16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元部件上试验台试验合格后戴好防尘盖(帽),再登记入库保管。
第17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18条 起吊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正确选择起吊点,并严格按起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19条 电气箱、主令箱和低压配电箱应随掘进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气元器件、触头、接插件联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第20条 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腐蚀。
第21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无失爆情况。
第22条 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完好。
第23条 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定外,还应有至少一种机械防沉装置,将铲板及后稳定器压下,使主机升起足够的高度,用木料将两侧履带垫平、垫实,清除设备下部浮煤,设专人监护操纵台,严禁任何人触动操作杆(阀),同时监护各支撑部位的稳固情况,发现设备失稳或下沉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撤出,防止被压伤。
第24条 设备在中、大修时,应按规定更换轴承、密封、油管等。
第25条 定期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第26条 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交付司机使用。
第27条 清理设备表面,将工具和技术资料整理好,妥善保管。
第28条 维修人员应将设备存在的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
客服电话:0354-7832900
工作时间:9:00-18:00 (工作日)
意见建议:juyimeihu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