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本规定适用鑫辉源煤矿通风瓦检员。
第2条 通风瓦检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通风瓦检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情况。
3、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7、必须掌握和熟练使用瓦检器。
第4条 通风工必须熟悉所负责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位置及工作面通风状况。
第5条 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检查局扇运转是否正常,风筒吊挂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漏风和脱节现象,风流是否正常,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段值班人员。
第6条 凡在独头巷道中作业,必须设局扇进行通风,严禁无风作业,无论何种原因停局扇,必须将人员撤至通风巷道,人员未撤出视为无风作业。
第7条 采用局扇通风的地点,临时停工不得停局扇,如停局扇必须设置栅栏并挂上“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第8条 安装局扇必须明确风流方向,安装完毕必须进行10分钟试转,工作面严禁使用循环风。
第9条 压入式局扇通风,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侧巷道 中,距回风巷不得小于10m,楼式工作面正压局扇不准安装在人道眼内。
第10条 掘进巷道拐死弯时,独头距离超过200m,无拐弯独头距离超过300m,方可使用混合式通风,并符合下列规定:
a)正、负压局扇错距不得小于30m。
b)正压局扇功率应小于负压局扇功率,正压局扇吸入风量应小于负压局扇吸入风量。
第11条 局扇机体要完好,高压部位不漏风,局扇必须垫高0.3m以上(以铁道面算起)并安装稳固,局扇与风筒连接要牢固,进风口前5m内无杂物,局扇设置必须避开产尘点,在大巷安装5.5KW以上的局扇要装有消音器。
第12条 局扇实行挂牌制度,板牌上注明局扇功率、风筒出口风量、风筒长度、负责人。
第13条 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保证每人每分钟的供风量不少于4立方米。
第14条 采用混合式通风的岩石工作面,正压风筒的出风量不得小于80M3/MIN,负压风筒的排风量不得小于100M3/MIN。
第15条 移动局扇前,必须由机修工拆除电源,搬运时由一人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碰撞。
第16条 在运输巷道中人力推车运送通风设备时,必须与调度站取得联系。
第17条 在倾斜井巷运局扇时,用绳捆绑牢固,人员站在上方拖拉,不准站在下方,在25。以上的小断面的倾斜巷道中运局扇时两旁不准站人,在立眼中运局扇时使用倒链,下方不准有人。
第18条 局扇接电时要有一名通风工在现场,督促机修工上齐配件、螺丝、弹簧垫等。
第19条 风筒吊挂平直无死弯,逢环必挂,缺环必补,发现破口及时缝补或替换。
第20条 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第21条 正压风筒末端要直对工作面,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为:煤巷不超过6m,岩巷、平巷不超过20m,岩石斜坡不超过15m,保证风流能吹到工作面煤岩壁。
第22条 负压局扇排风筒出风口必须顺入排风巷10m以上。
第23条 每隔10天检查一次风筒内是否有积水、煤(矸)等杂物,发现后及时清除。
第24条 工作面暂时不用的大丝、风筒、铁钎子,必须放在干燥地点,禁止乱堆乱放,码放整齐,做到文明整洁。
第25条 除通风瓦检工外,任何人不得动用瓦检器,工作中要爱护仪器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不准乱扔乱放,井下不准拆修瓦检器,不合格的仪器不得带入井下。
第26条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做到每小班检查两次瓦斯,相隔两小时以上,每个工作面检查两个点,第一个在工作面煤(岩)壁前,第二个设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回风流中,检查瓦斯时,要将两个测点数据都记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然后将含量高的测点数据填写在牌板上,牌板上应记录三个小班的CH4和CO2 检查数据,要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
第27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流,巷道冒高处、老塘、电动机附近20m以内,放炮地点20m以内,总回风道、峒室、栅栏口附近等地点都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
第28条 采掘工作面范围内的盲巷栅栏外侧每圆班检查一次瓦斯,其它盲巷栅栏外侧在矿井测风的同时检查瓦斯,各种有人工作的峒室每月检查一次,所有检测数均登记在瓦斯台帐上,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
第29条 正常使用瓦检器,每年度校正一次。
第30条 下井前应对瓦检器进行如下调整检查:
1、附件是否齐全,药品是否充足有效,电门是否灵活,有无防爆盖,灯泡是否有足够的亮度。
2、检查光谱、清晰、无变形,光谱系条纹间距要符合规定。
3、检查仪器气密性,手压气球后堵住吸气胶管口、松开气球,如果在一分钟内不胀起即为不漏气,否则应更换气球。
4、检查气路,即放开进气口、捏放吸气球,以气球瘪起自如为正常。
5、对基线调零,在井底车场或进风石门新鲜风流中,调整完毕后再进行工作面检测。
第3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现场数据——签字——填板牌—— 填报表
第32条 携带瓦斯检定器要防止碰撞,使用时动作要轻,不准用力过猛。
第33条 检查沼气含量,将装有二氧化碳吸收剂。管外接的胶管的一端,伸到巷道上部距顶帮0.3m的预测位置,然后慢慢的握压吸气球6—8次,使测定的气体进入瓦斯室,从目镜中观察干涉条纹在分划板上移动的根数(若预先定好的黑条纹不重合某一整数时),转动测微手轮使黑色条纹于某一整数相重合并记住该数,然后按下测微照明电路按钮,读出该刻度盘的小数,两数相加,即为该处风流中的瓦斯含量。若正好黑色条纹与某一整数重合,可直接读出沼气浓度)。
第34条 检查二氧化碳的含量,测定完瓦斯含量后,取下二氧化碳吸收管,在预测点的巷道底部,(距底板0.3m)用测定沼气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的含量,然后用混合气体含量减去瓦斯含量,再乘以0.955校正系数,即为二氧化碳的含量。
第35条 检查巷道较高地点及老塘瓦斯时,必须用测杆将胶管送到要测地点测定,禁止人员进入塌冒地点或老塘。
第36条 临时停工的盲巷,拆除栅栏恢复工作检查瓦斯时,至少由两人前后相距5m进入巷道,边检查边前进,瓦斯浓度达1.2%时必须停止前进,进行先通风处理,长期停工巷道复工前检查瓦斯时,应由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陪同进行检查。
第37条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0.75%,超过时,报总工程师,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38条 采掘工作面和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和严禁放炮,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采掘工作面和电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工撤人,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39条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警戒牌禁止人员进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限,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工作按以下安全措施执行。
第40条 停风区中瓦斯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排放瓦斯,并符合下列要求:
1、人工开动局扇,限制送入风量,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2%。
2、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还应有佩戴呼吸器的救护人员在现场值班。
3、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时,且稳定30分钟无变化时,方可恢复巷道内的电器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4、在通往回风系统的巷道口派人看守,设警戒。
第41条 检查完毕必须盖好镜头,上井后清洗并观察光谱是否还原,还原即证明检查正确。
第42条 通风瓦检工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接明工作面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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