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的井下监测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井下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安全规定和操作注意事项
第3条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第4条 将在籍的设备、缆线建立台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等台帐与记录表。
第5条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第6条 交接班内容包括
⑴.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⑵.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⑶.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第7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8条 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区域,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9条 必须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第10条 必须将瓦斯变化情况打印成报表送矿长和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1条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连接线,仪表。
第12条 在工作前班长必须召开施工会,布置工作任务,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要认真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配件和防护用品。
第14条 到达作业现场,首先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隐患排查,有问题进行处理。
第15条 按照标准和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仪器的维修、线路的检查和仪器的标校。
第16条 由当班检查维修负责人进行维修、标校质量检查,合格后向段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
第17条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第18条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第19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20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21条 按规定时间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正。
第22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若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第23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达到规定时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第24条 传感器完好检查的步骤。
⑴.检查防爆壳外有无漆皮脱落和锈蚀现象。
⑵.检查传感器外观是否完整,清理表面及气室积尘
⑶.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第25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⑴.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⑵.接通电源,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⑶.可用替换传感器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⑷.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⑸.故障排除后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26条 定期巡回检查监测缆线的敷设情况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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