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山西灵石天聚鑫辉源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测量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二条 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条 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计算等项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四条 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五条 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 不得在测量记录、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七条 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
四、测量准备
第八条 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九条 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记录本等。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完工后及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第十条 在有矿车或其他机械运输的巷道内测量作业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测量作业中应加强前后了望,做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员安全。
五、经纬仪测量
第十一条 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不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和镜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脚。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十二条 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他目标。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应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第十三条 井下导线测量
1、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2、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3、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后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为0°,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6、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第十四条 三角高程测量
1、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2、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置上进行。
3、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4、垂直角的观测程序:在垂直度盘的一个位置上,将望远镜的一根或二根水平丝依次照准该组的每一目标,并进行垂直度盘读数(重合对分划线两次);纵转望远镜,依相反的照准次序进行垂直度盘的另一位置观测;如此完成该组中每一方向一测回的操作。
5、两个镜位照准目标时,目标的成像应位于垂直丝左、右附近的对称位置。用三丝法观测时,纵转望远镜前后,水平丝照准一律按上、中、下丝的次序进行。
6、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置水平;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7、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他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8、垂直角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9、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标石上标志面的高度。
10、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现测方法与地面三角高程测量相同。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11、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第十五条 施工测量
1、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2、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3、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六、水准仪观测
第十六条 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第十七条 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对仪器i角进行检验。当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作业开始一周内每天应测定i角一次,i角稳定后每隔15天测定一次。
第十八条 观测之前将仪器整平,找出倾斜螺旋的标准位置(零点)并做上记号,便于以后每测站都能较迅速整平。随着气温的变化,还要注意随时调整倾斜螺旋的标准位置。
第十九条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二十条 工作间歇时,应尽量在水准基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并作出标志。
第二十一条 井下水准测量
1、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七、光电测距仪观测
第二十二条 用于煤矿井下测量的测距仪和电池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第二十三条 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井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第二十四条 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操作要求如下:
1、测距应在大气稳定和成像清晰的气象条件下进行,雾、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以及井下烟尘雾气较大的情况下不应作业。
2、在测距过程中,如遇大风或大气湍流影响严重时,应停止观测。
3、在平原或丘陵地区,晴天无云雾时,各等级测距的最佳时间是上午日出后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下午日落前三小时至半小时。而在山地沟谷地区则应选在下午日落前的时间观测。阴天、有微风以及井下作业时,均可以全天观测。等外各类边长的测距作业,无须严格限制观测时间。
第二十五条 测距仪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近应避免曝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间的距离是否相等,如不相等时,应进行校正或考虑测距结果的修正。
5、测距时,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都不准离人。
9、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分钟后方能正式读数。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10、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置,读数时要防止指针搁滞。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第二十六条 测距仪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安置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需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2、精确对中、整平反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对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度及400度制的各种不同制式的测距仪,应首先将程序选择器放在所需的位置上(我国通用360度和米制)。
4、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5、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6、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测回数及读数次数进行读数。
7、按第65条第9款中的规定测记温度和气压。
8、观测垂直角,并量取仪高和镜高。
9、测量边长的结果必须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修正后变成斜距,才能化算为水平距离。气象修正和加常数修正两项,可按不同的测边精度要求和测距仪的性能,在仪器内预置或手算。可在具有自动归算水平距离和高差以及坐标增量的测距仪上进行所需的自动计算。
八、陀螺经纬仪观测
第二十七条 陀螺经纬仪定向应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不防爆的陀螺经纬仪下井使用时,需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定向前,应按要求对电池充电。
2、使用外接电源供电时,电压应与仪器要求的电压正负极不能接错。
3、同一待定边的定向测量应由同一观测者完成。
4、掌握陀螺累计运转时间和陀螺马达使用情况。
5、启动陀螺前和制动陀螺到静止,陀螺必须锁紧。陀螺没有制动到停止状态时,不许转动经纬仪和把陀螺仪从经纬仪上卸下来。
6、启动陀螺时,应尽量使陀螺轴与陀螺北保持一致。
7、释放陀螺使之处于自由摆动状态时,转动陀螺仪应保证光标线在视场范围内。
第二十九条 陀螺定向观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观测点上架设经纬仪,严格整平对中,小心谨慎地将陀螺安置在桥形支架上。
2、检查仪器的各开关位置是否在初始状态, 部件、电器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测定测前零位:
(1)将仪器望远镜视准轴近似安置指北方向;
(2)测定测前零位;
(3)零位观测一般读记3个读数。测毕,应立即将陀螺托起;
(4)在观测零位的同时测记自摆周期。
4、测记测前方向值。
5、确定陀螺近似北方向:
(1)利用定向边已知的概略坐标方位角推算;
(2)利用陀螺经纬仪粗略定向;
(3)利用罗盘、图纸和太阳位置确定。
6、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
(1)开始启动并测记起动时间;
(2)启动完毕后,细心、缓慢、均匀地释放陀螺;
(3)采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定向测量;
(4)测定完毕托起并制动陀螺。
7、测定测后零位。
8、测记测后方向值。
第三十条 采用逆转点法观测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以一个测回测定待定边的方向值。
2、将望远镜视准轴置于近似指北方向,以不超过±60ˊ为宜,固定照准部。
3、测前零位观测。启动陀螺几分钟后制动陀螺,然后下放陀螺灵敏部,观察目镜视场上光标象在分划板上的摆动,读出左、右摆动逆转点在分划板上的正、负格,连续读3个逆转点读数,并测定摆动周期。
4、启动陀螺马达,达到额定转速后,缓慢释放陀螺至半阻尼状态,稍停数秒钟后,再全部下放。用水平微动螺旋微动照准部,使光标与分划板随时重合(即跟踪),到达逆转点,在经纬仪水平度盘上读数。按相反方向跟踪,依次连测5个逆转点即可。
5、测后零位观测方法同测前零位观测。
6、测定待定边方向值。
第三十一条 陀螺定向观测结束后,应立即锁紧, 直至锁紧红圈,旋至看不到为止,达到陀螺锁紧的目的。
第三十二条 陀螺制动操作,应将启动开关转到“制动”位置,大约50秒,速度指示由白色变为红色,再将陀螺“制动”。开关逆时针转到“运行”位置上,停留1秒后转到“关闭”位置,最后关闭电源开关。
第三十三条 中天法操作步骤与逆转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用秒表测记光标象每次经过零刻线的瞬间时刻,其他同逆转点法。
九、特殊操作
第三十四条 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进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三十五条 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第三十六条 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三十七条 延线需打眼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工不得违章操作。
第三十八条 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其他巷道相距30m前,必须下达贯通预透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十、记录
第三十九条 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四十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门负责记录人员,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不能自测自记。
第四十一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钢笔或圆珠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第四十二条 手册中各记事项目,每一测站,每一时间段或每一测段的首末页都必须记载清楚,填写齐全。测站或测段的名称、等级、仪器类型及编号、观测者及记录者、作业日期等均按各类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并绘制必要略图。要求如下:
1、水平角观测还应填写觇标类型、方向号数、名称及照准目标。
2、垂直角观测还应填写仪器高、觇标高、照准点名及照准部位。
3、水准观测还应填写测段水准起、止点点名(或点号)、后视及前视水准标尺号。
4、光电测距还应填写边名、仪器高、反射镜高、觇标高、反射镜个数、信号强度、测站及镜站的温度、气压。
5、井下导线测量根据需要还应填写工作地点、钢尺尺号以及碎部测量数据等。
第四十三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书写时的简化汉字均以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第四十四条 应熟知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限差要求记录与计算取位的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和计算。
第四十五条 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1、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涂改,秒值读错、记错应重新观测。原始记录的度、分,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能同时更改同一常数。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2、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厘米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第四十六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产生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正确无误,使观测成果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第四十七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十一、计算
第四十八条 内业计算前必须对野外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且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四十九条 计算时,首先应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加入各项改正,并按要求填入计算成果表,进行平差计算。
第五十条 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五十一条 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十二、绘图
第五十二条 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绘图操作应在保证图纸精度、图面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宽敞明亮的绘图室中作业。
第五十四条 绘图时必须熟练掌握各种直线笔、点规、单双曲线笔等的修磨和保养,以及各种规格的格网尺、线纹米尺的使用和检校。
第五十五条 绘图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绘图用具,绘图材料应选用存放一年以上裱糊好的绘图纸或0.1mm以上并经过定型处理的聚酯薄膜片基。
第五十六条 方格网可采用对角线法、弧度法、斜方格网绘制法或用展点仪绘制。
第五十七条 绘制方格网应注意下列事项:
1、坐标方格网须用鉴定合格的格网尺和校验过的直尺。
2、经处理的绘图片基必须平整、干净,
3、绘制坐标方格网时,一套图纸最好一次绘完。
4、先绘图廓线,后绘图内格网。
5、用线纹米尺严格检查、修正。
第五十八条 铅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注记方格网的坐标值。
2、精确展点检查其正确性并注记名称、点号和高程。
3、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先地面后井下,在图面上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的顺序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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